妊娠合并糖尿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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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合并糖尿病
2009-06-19 13:33:33来源:在线医生频道在线医生频道
妊娠合并糖尿病属于高危妊娠,对母儿都有较大危害。孕妇糖尿病的临床过程较复杂,至今母婴死亡率仍较高,必须引起重视。
糖尿病对孕妇的影响
1、妊娠可加重糖尿病;
2、妊娠期隐性糖尿病增加;
3、糖尿病性肾病加重;
4、糖尿病性神经损害加重;
5、糖尿病增殖性视网膜病发生率增高;
6、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发生率增高。
糖尿病对胎儿及新生儿的影响
1、畸胎儿发生率增高;
2、巨大胎儿发生率增高;
3、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及低体重儿增多;
4、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增多;
5、易并发新生儿低血糖;
6、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发病率增加;
7、胎儿及新生儿死亡率高。
对已有严重的心血管病史、肾功能减退或眼底有增生性视网膜炎者应避孕,不宜妊娠;若已妊娠应及早人工终止。对器质性病变较轻,或病情控制较好者,可继续妊娠,孕期应加强监护,使血糖控制在空腹5.6毫摩尔/升。
对胎儿应加强监护,包括胎儿生长发育情况、胎儿成熟度、胎儿—胎盘功能等检测,预防胎死宫内。
对于有严重妊高征、酮症酸中毒、严重肝肾损害、动脉硬化性心脏病、严重感染等情况的孕妇,应视情况终止妊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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